在保护区内非法放置铁夹捕杀野味时夹住了一头羚牛,想将其放生又恐遭到袭击,便找来猎枪将其击毙深埋山中。近日,宁强3农民因非法猎杀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4至7年有期徒刑。
2005年10月,宁强县青木川镇长沙坝村五组村民沈仁友在青木川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放置了3个猎捕野生动物的铁夹,欲猎捕一些野兔之类的野味解馋。几天后,他上山查看时发现铁夹夹住了一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便找到同村村民冉应洪、冉应华商议。当他们来到羚牛身旁时,看见这头体魄雄健的成年羚牛拖动着铁链狂躁地挣扎,3人推来让去谁也不敢接近这头凶悍的羚牛。沈仁友3人遂回村找来一支猎枪和尖刀再次上山,开枪将羚牛打伤后共同用尖刀将其杀死,并就地挖坑将羚牛尸体掩埋。青木川自然保护区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在巡山时发现了这头被猎杀的羚牛,迅速向宁强县公安局报案。
两年来,沈仁友、冉应洪、冉应华3人自以为此事干得神不知鬼不觉,回到家中后相继外出打工。宁强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可因没有现场目击证人等相关线索,此案一时成了“无头案”,但警方一直都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破工作。经过近两年的侦破和抓捕,警方终于将沈仁友、冉应洪、冉应华3人从外地抓捕归案。
宁强县人民法院日前在青木川镇召开公判大会,沈仁友、冉应洪、冉应华3人因犯非法猎捕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和4年,并分别被处以7000元、6000元和40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