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是消灭有效合同之效力的法律行为,有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之分。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溯及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消灭有效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双方解除,是以解除合同消灭原有合同的效力,与单方解除不同,单方解除合同的根据来自法定或事先约定的原因,合同效力之消灭完全是基于解除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故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依《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