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理上讲,如果法律就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而设立一个效力待定制度的话,无异于是对遗嘱人的一种赠与,而这种遗嘱中处置他人财产的行为完全是可以在遗嘱人生前即可实现的,从而显得毫无意义和价值。
(2)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应该算是一种广义上的无权处分行为。
2、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原则上效力待定。
(1)原则上:经权利人追认后,合同追溯到订立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要注意,不是追认之日起)
(2)例外:
一是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如果无其他效力瑕疵,买卖合同有效。
二是擅自出租他人之物,出租合同有效,这里面又有例外情形
其
一,非法转租房屋的,应当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其
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6个月未主张权利的,应当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也具有追及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