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风险,也不排除当事人言归于好的可能,何况是非自有法院公断。所以大可不必因为律师函而自乱阵脚、轻举妄动。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踪事态进展,也可以聘请律师商量对策,或者反过来向对方发送一份针锋相对的律师函。律师函的作用:
1、可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拖欠的货款等债务。
2、在所发生的纠纷没有提起诉讼与仲裁之前,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作用。
3、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5、通知解除合同。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的律师函,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