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应及时补签合同,并且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时应该注意,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写明要转让的是部分权利还是全部的权利。由于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很多,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要转让的是部分权利还是全部的权利。若是部分权利,则要将所转让的内容写清楚,以免以后发生争议。还要把著作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