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刑事保证人处罚的问题,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保证人的义务有两项:第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即监督被保证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第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即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过程中,如果发现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企图,可能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者已经发现被保证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应当毫不拖延地、尽快地向执行机关报告,这样,才称得上“及时”。“执行机关”是指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