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以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为原则,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