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每次借款都写清楚。
解析:
借条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