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上诉人在胜诉的可能性上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地位,但如果一审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误判情况或新发现具有决定性的证据的话,这种优势就可能不复存在了。
2、上诉人对原审判决所提起的二次上诉,并不仅仅是对被上诉人的责难,而常常也是针对原审判决本身提出异议,因此,对于上诉人二审阶段的答辩,除了对上诉人所提出的各项上诉事实及理由作充分的反驳与辩护之外,还需要对原审判决中的审理程序是否合规、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明确以及采信的证据是否符合证据规则规定的条件这些问题给予适当的回应。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