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答辩状范文”的相关解答如下:行政答辩状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及附项组成。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标题:如“民事答辩状”或“行政答辩状”,二审写为:“民事被上诉答辩状”或“行政被上诉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等;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等。 2.正文。 (1)答辩事由。写明对何人起诉或对上诉的什么案件提出答辩。 (2)答辩理由。如同其他诉状一样,理由是关键性的内容。在这部分要明确地回答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自己的主张并阐明理由。 (3)答辩请求。在充分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归纳,明确提出答辩结论,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或裁定。 3.尾部。尾部包括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先写“此致”,再另起一行顶格写“某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姓名,签名或盖章,注明年月日,如系律师代书,还要注明代书人。 (3)附项注明物证、书证的名称和件数。如果对相关情况处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