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实施诬陷以及人身安全威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的,依法给予对方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