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一、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二、成本高虽然国家对诉讼费用又进行了减免,但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法院标准不一,收取比例一般高。三、阻力大诉讼过程的异常艰难,诉讼结果的难以执行,都会使债权人劳神费力,成本陡增。四、举证难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