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盗刷就是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复制他人的银行卡、信用卡以及密码,提取现金供自己使用;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一种违法行为。是用各种非法形式复制他人信用卡,从而盗取持卡人资金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主要为持卡人在信用卡未丢失、支付密码未告知他人的情况下、资金被完全陌生的第三方冒名消费、转账提现。
信用卡盗刷犯《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