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故您有责任证明录音证据合法且完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由此可见,证据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当诉讼上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您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录音证据,若被告对该证据不认可,您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您和被告可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若协商不成的,鉴定人将由人民法院指定。此外,如果您和被告都没有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录音证据需要鉴定的,也会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