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以往是拒赔,但现在超载不再是拒赔的事由,而作为扣除10%免赔的事由。 现在的拒赔事由主要有以下几项: 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2、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 3、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4、发生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 5、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客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6、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7、撞到自家人不赔。 8、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9、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