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造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法律规定,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发生火灾,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