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住房公积金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的基础上是自己买房的重要基础,但是有些从业人员会忽视此类问题的,因为自己的工资与其挂钩,一旦自己有了住房公积金就会导致自己直接工资的减少,所以自己要尽快合理的处理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