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和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