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继承的。土地使用证是写了当事人名字的,其他人不可以使用,当然也不可以继承。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收入是可以继承的,是一种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