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生类: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生二胎证明、失业人员一孩证明。
3、劳动保障类:申请灵活就业保障补贴证明、失业人员投保所需临时性就业证明、外地已退休人员在本社区健在证明、低收入证明、残疾人自谋职业保险金减免证明、家庭困难减免仲裁费用证明。
4、公安、法院:申请法律援助证明、房屋无人居住证明、刑释人员表现证明。
5、政审:如当兵政审证明。
6、房屋类:房屋维修证明、房屋地址证明。
7、公证类:亲属关系证明。
8、其他:异地探亲休假证明、困难学生证明、党员关系接转、当兵探亲证明、业主大会会议证明、参加社区活动证明、申请选民资格证明、无工作单位证明、无收入证明、婚姻状况、家庭状况、子女状况、民用房改成商用房不扰民证明、70年代及之前婚姻证明、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