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以及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
2、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