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各地法院的看法不尽相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认为,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条件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1)对夫妻双方签有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夫妻一方在离婚案件中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违背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之前已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案件不再调整。
但在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支持夫妻忠诚协议的判例也并不鲜见。总的说来,夫妻忠诚协议对于守约方还是有利的。当然,在提起诉讼时,最好不要单独以该协议进行起诉,而应提起离婚诉讼,并将忠诚协议作为要求多分财产的证据向法院提供,这样做将更为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