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陪嫁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才赠与的,只要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个人,则这部分财产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陪嫁财产是婚前就赠给女方了,则这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