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可以追偿另外的担保人,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份额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