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100张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累计票面金额50万元以上属于“大批量”;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余张或累计票面金额250余万元属于“巨量”。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累计票面金额在立案追诉10万元。量刑分为三级;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100张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累计票面金额50万元以上属于“大批量”;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余张或累计票面金额250余万元属于“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