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的案由是“子女抚养纠纷”,或者“财产纠纷”,或者“由同居引起的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
2、理由是: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3、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 料。同居财产分割纠纷答辩状,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