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笔债务是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对娘家承担偿还义务;如果这笔债务就是老公基于个人意思所负,且没有用于夫妻经营、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债务由老公自己偿还,妻子无需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