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2、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3、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
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就不存在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