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破坏军婚的行为同普通破坏婚姻的行为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因为军人具有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特殊性,因此单独列出,对其进行特殊的保护。
破坏军婚的类型有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奸型,下面具体给大家介绍这几种类型: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其他人眼中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伴随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
(三)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的。
破坏军婚行为影响军人夫妻感情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