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该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公司清算组应当在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之内在报纸上至少有三次公告,并提交公告的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