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交通事故后留了纸条若是没有联系方式的,仍然属于逃逸。若是留有有效的联系方式的,则不属于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