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选产的份额,一設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选产的份额,一設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选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