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孩子会归没有暴力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这是出于最有利子女原则对孩子抚养权进行的判决,也是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体现。离婚后,家暴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必须要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这是其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孩子抚养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