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现行《民法典》中合同编关于变更合同的相关法律为民法典第543条。内容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544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等。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