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的审查批捕期限时长如下:
1、对于公安移送起诉的交通事故案件,检察院依法应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2、该交通事故案件较为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
3、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5日。
4、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公安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5、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