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刑法》对分裂国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应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