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代理人准备立案材料:
一、起诉状
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起诉证据材料
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
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起诉费证明
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