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包括下列内容: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三、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四、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
五、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日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