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外国人著作财产权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外国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2、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