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十五日。
解析: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一方在此期限内上诉的,一审判决就未生效,相反,在上诉期满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就在最后收到判决的一方期限届满十五日后生效。
而二审民事判决书,由于是终审判决,送达即生效。民法上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