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故意错判,可以通过上诉或者申诉请求改判,但必须有证据支持。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且判决书没有生效,则可以直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
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且在生效之后六个月之内,则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那么就只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