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申请。
解析: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