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罚,一罪最高刑期为15年,数罪并罚最高刑期为20年。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型犯罪不断增加。团伙犯罪和一人犯数罪及严重犯罪不断上升。这与规定有期徒刑最高刑期处罚不相适应,显现打击不力,处罚疲软,不能起到震慑作用。因此,修改刑法关于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规定迫在眉睫。
一是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体现刑罚相当所要求的。如一人犯数罪且数罪都能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时,数罪并罚最多只能增加5年刑期,不利于加大打击力度。
二是要与国际相对接轨。有些国家关于有期徒刑的刑罚可判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而我国的有期徒刑最多才20年。因而,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应相应提高。
三是加大“重者更重”处罚力度,拉近与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刑罚种类之间的距离。对年少的人犯罪而言,判处无期徒刑,换算成有期徒刑,将是50年以上,现有的数罪并罚才20年,相距较大。
四是可以减少刑法规定要处以无期徒刑的条款,从而减少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繁琐。
五是拓宽有期徒刑最高档次的处罚幅度,有利于量刑均衡,特别是对财产犯罪的量刑(现有的量刑实施意见,数额特别巨大的每增加几千元才增加处罚一个月,而数额较大的每增加几百元就要增加一个月)。
综上,有期徒刑一罪的最高刑罚可提高至20年数罪并罚最高可达40年(因为人的一生在责任年龄以上一般还能活40年上下),如有两个罪行都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的,并罚后决定执行不得低于30年有三个罪行都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的,并罚后应当决定执行40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要结合原判决是一罪还是数罪的判处,一个罪原判处无期徒刑要减刑,可决定有期徒刑20年数罪并罚的,其中原判两罪或三罪以上都为无期徒刑的,减刑后的有期徒刑确定为30年和40年原判并罚中另有一罪以上是有期徒刑以下的,减刑后要增加10年以下的期刑(但总量不得超过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