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合理使用是指商标权人以外的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叙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说明性使用或平行使用的方式善意使用商标权人的商标而不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合理使用越来越被各国和地区所认识并反映在有关立法中。
例如,日本修改《商标法》时规定了以下限制:
(1)他人以正常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姓名、名称、雅号、艺名、笔名
(2)他人以正常方式表示该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的普通名称、产地、销售地、质量、原料、性能、用途、形状、价格等
(3)他人以正常方式对商品或服务所作的说明,只要上述情况下的使用是善意的和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