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不违法,但是不能更改土地的用途。
退耕还林地应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