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之间离婚又复婚在当今社会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他们复婚时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离婚和复婚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原来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复婚时的婚前财产。当然,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综上,复婚不代表双方在原来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可以在复婚后自动变回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想要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复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而协商的前提当然是双方基于自愿。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