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承担的责任不是连带责任。从连带责任的法理看,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定的情形下才承担连带责任,在出借车辆场合,车主与使用人并不构成共同侵权;
也无其他连带因素,因此,即使由于车主的过错和使用人的驾驶行为结合造成第三人损害,车主承担的也是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