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包括:
1、出租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出租人的地位;
2、房屋转让的,新的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
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