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刑法》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法典》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有相似之处:对象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都主要使用蒙骗、利诱手段,但二者有严格区别:拐骗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收养或使唤、奴役等等,拐卖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贩卖牟利。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出卖的目的,是区分两罪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