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合同没有明确抵押担保范围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